袁驚柱(工業經濟研究所)
新型能源體系是在傳統能源體系基礎上逐步建立的,以非化石能源為供應主體、化石能源為兜底保障、新型電力系統為關鍵支撐、綠色智慧節約為用能導向,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與傳統能源體系不同,新型能源體系的“新”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能源結構更“綠”,傳統能源體系以化石能源為供應主體,新型能源體系則以非化石能源為供應主體;二是供應韌性更“強”,隨著能源體系從以化石能源為主體的高碳大規模集中利用技術路線,轉向以新能源為主體的零碳、低碳集中式和分布式相結合利用技術路線,推動單一的化石能源應急供應體系向“以化石能源為主、風電和光伏發電為輔、多品種能源為補充”的能源應急供應體系轉變,能源儲備調節能力持續提升;三是產業體系更“新”,太陽能電池、鋰電池等外貿“新三樣”持續培育增長新動能,以新能源為代表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逐漸成為現代產業體系的主體;四是治理基礎更“實”,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有機統一,縱深推進能源市場化改革,建立過程監管、數字化監管、穿透式監管、跨部門協同監管常態機制,能源治理體系效能不斷提升。
我國對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的戰略布局持續完善提升。2021年,現代能源體系概念在“十四五”規劃中首次提出,黨的二十大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后,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的戰略逐漸從概念向實踐轉變。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進一步將加快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確定為“十五五”時期的重點任務,并在“十五五”規劃建議中提出“持續提高新能源供給比重,推進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著力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能源強國”的戰略部署,并指明了“加快健全適應新型能源體系的市場和價格機制”的重點方向。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圍繞建設新型能源體系進行了重大工程布局,將其深度納入能源強國建設的戰略部署中。由此表明,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已經成為我國深入踐行能源安全新戰略和建設能源強國的必然路徑。
當前,我國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的基礎持續夯實。從能源結構看,截至2025年,第一批風電光伏基地基本建成投產,第二批、第三批已建成投產約5000萬千瓦,新能源裝機歷史性超過火電,風電光伏發電量約占全社會用電量的22%。從市場體系看,新能源全面入市,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加快建設,綠證走向國際并得到RE100全面認可。從產業形態和模式看,新型儲能、微電網、虛擬電廠、電氫協同、源網荷儲一體化等新業態和新模式快速發展,加快形成能源新質生產力。新型能源體系的加快建設將為我國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取得決定性進展提供堅強能源支撐。